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至24日在成都举行,会议议程共26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案)》;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达州六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初次审议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就首次提请审议的新制定的《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该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向会议提交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主持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郭永祥、杨志文、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69人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魏宏、钟勉、黄彦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1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黄润秋应邀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
12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