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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审议意见

时间 2013-04-2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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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省人大城环资委审议认为,《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于2000年颁布施行。2011年1月,国务院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失去上位法依据,且规定的内容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内容相冲突,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与2012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抵触。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议经本次会议审议后批准废止《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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