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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时间 2012-09-13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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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书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常委会预算工委的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四川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135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的要求,2012年全省和省级需增加债务收入135亿元。经研究,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拟安排省本级重点项目15亿元,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120亿元。因此,需调增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135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15亿元、省级转移性支出120亿元。按此调整后,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省级公共财政支出、省级转移性支出分别由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432373亿元、116306亿元、149958亿元调整为445873亿元、117806亿元、161958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刚刚闭幕的省第十次党代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今年是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省将坚持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继续保持投资增长,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地方铁路、重点公路、重大水利等项目建设。但由于我省财力有限,各级政府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因此,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资金,对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内外通行债务率指标(即政府债务余额与政府综合财力的比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做法,2011年全省债务率为077,与全国平均债务率基本持平,居全国第18位,低于国际通行的10标准,我省债务规模距上限尚有一定空间。因此,2012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5亿元是可以承受的,也是安全的。财经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及时制定发债计划。财政部门要根据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认真编制我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及时与中央有关部门衔接,确保我省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和债券资金及时到位。

二、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及普通公路发展,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项目安排结果应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要突出使用绩效,抓紧抓好项目论证工作,加强项目中期评估,全程监控项目实施,确保债券资金发挥效益。积极发挥债券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严格控制债务风险。要统筹安排综合财力,提前制定还债计划,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严格履行还债责任。要重视和防范债务风险,努力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偿还情况应及时向省人大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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