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并拟于今年5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时间
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2日
二、征求内容
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方式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来信来函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rdchzw512@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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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