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
简阳市人大常委会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总工会                              .
四川省邮政公司                             .
东方电气集团                              .
西部国际商贸集团                            .
四川弘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泸州市邮政局                              .
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                          .
屏山县人民政府                             .
屏山县人大常委会                            .
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                         .
    
议案建议
村卫生室建一个规范一个
时间:2013-01-25 来源:四川日报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剑阁县副县长、民革广元市委副主委何春蓉
  调查:剑阁县有78%的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个人建设,房屋陈旧,面积不足,以家代室,人员素质低,设施普遍简陋,管理较为松散。全县有1030名注册乡村医生,866人在岗,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仅有63人,难以满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建议:按卫生部要求,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至少设有独立的诊室、治疗室、药房并配备设施设备。据测算,建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至少需要10万元,与省上每个4万元的补助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建议提高现行村卫生站的建设资金金额,做到建一个规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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