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点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反腐工作独立成篇。在本报联合四川在线发起的“全国两会热点调查”中,反腐倡廉始终高居网友关注度的前三位。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就四川网友关心的反腐败及其他热点话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期待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
记者:全国两会前,温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曾提出准备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但两会上最终明确的是落实官员财产定期报告制度,两者有何不同?
梁慧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都提出,要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官员财产定期报告”与“官员财产公开”(或 “官员财产申报”)完全不同,前者是内部程序,只需向上级报告;后者须向社会公布,每一个老百姓都有权知道。我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廉洁政府,建立一种没有特权、机会平等、监督健全的规则,必须迈出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重要一步。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就官员财产申报立法。
渎职侵权的高发区本是有法可依的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了治理渎职侵权的重点领域,你对此怎么看?
梁慧星:《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一些领域是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的高发区,比如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我们发现,贪污受贿的官员几乎都涉及决定批地、工程发包、政府采购、矿产开采权等领域,重点治理这些领域是非常必要的。但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这些领域都是有现行法律的。例如,土地出让有严格的招拍挂等程序规定,工程发包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有《政府采购法》。法律很完善,为什么犯罪高发?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制度被架空了。我认为,反腐倡廉不能仅仅把重心放在监督、制裁、究责上,而是要找到腐败的根子,“逗硬”执行法律。否则,贪污腐败还会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闲置房屋也应交纳物管费
记者:近年来物业纠纷成为小区管理中的难题。目前我省正就《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你有什么建议?
梁慧星:首先应该厘清一个概念——物业公司管的是房子,而不是人。所以我认为,这个条例不该提“物业管理”,而应该提“物业服务”。《物权法》曾经也提过物业管理,后来改成了物业服务。既然是“服务”,在制定政策时就一定要注意,绝不能搞成行政管理。
记者:现在网友们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房子买了长期不住,全额缴物管费不公平。对此你怎么看?
梁慧星:物管费是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小区建筑、环境的报酬,当然应该交。虽然入住与不入住,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物业成本并不对等,但业主与物业公司既然建立了契约关系,就无权随意修改合同、拒交物管费。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可以到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是否要求解除合同,拒交物业费。长期闲置房屋的物管费该不该交、该交多少,也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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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首次登记管理“裸官”
3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全国两会上透露,今年我国首次对 “裸官”进行登记管理。她表示,今年还将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建立基础的制度支撑,将推出以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信用信息管理。
据了解,去年中央发布实施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马馼称,规定要求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公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针对“裸官”的管理方式,马馼表示,将对这些官员在因私出国、因公出国方面,在和配偶子女所居住地的联系方面,实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
[嘉宾名片]
梁慧星: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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