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亭代表建言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建言献策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体现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蕴含两个新的亮点,一是主体功能区的建设,二是环境成本显性化。”全国人大代表、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表示,其实环保是每个人可以维护的权益,他建议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效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川西北高原只负责提供“干净的水”
“主体功能区”并不止与环保有关,而是一个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将全国划分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等,实施差异化开发政策,对保护生态非常重要。”姜晓亭表示。
“属三江源的川西北高原,将来就只负责提供‘干净的水’。”就四川而言,姜晓亭举例说,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生态环境脆弱,属于限制开发区,它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只能发展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的产品,其经济发展问题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
环保收费改革倒逼企业节能降耗
“过去,成都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仅仅是环保收费改革中的一小部分。”姜晓亭说。
环保收费改革被称作“绿色税费”,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价格等构成完整的“绿色政策”通道:从信贷环节开始,就需要通过环境审查才能获得贷款,企业需购买污染责任险,根据产业情况确定上网电价对环保产业上网电价给予补贴,税费收取与环保挂钩……
“企业应有环境成本意识。”姜晓亭表示,改革将倒逼企业选择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来减少环境成本的支出。
设“环保法庭”维护公众利益
环保收费改革是在前端为企业制定一个“环保成本支付准则”。
另一方面,当后端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之后,群众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谁来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我国目前还缺少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起诉主体缺位的尴尬,而环保部门可成为诉讼主体。”姜晓亭认为,省一级可设立专门的 “环保法庭”,律师队伍中产生10名左右的“环保公益律师”,充分熟悉环保领域,用司法手段维护普通公民的环境权利。他建议,要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环保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和资格,使公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本报北京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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