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唤《自然遗产保护法》尽快出台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元祝
声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遗产保护立法进程要加快。□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刘若辰
揣着拟提交的议案和建议走进分组讨论的会场,四川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元祝今年想要表达的心声比去年更多。
“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3月7日,马元祝代表在资料上补充上一句话:2011年,中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
“这是前几天才看到的发改委公布的数字。根据国际上对旅游产业发展阶段的划分,超过4000美元,就是休闲旅游的转型时期了。”说起这个话题,马元祝并不轻松。“黄金周”期间我们旅游收入不低,但有一组数字却必须引起重视:关内游增长10%,而关外游增长了20%。“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旅游设施不完善,已经不能满足人们休闲度假的需求了!”
眼看着越来越多的游客走向我国的港澳台和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地,眼看深度休闲度假旅游的海岛游、邮轮游成为最吸引人的方式,马元祝提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拿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来说,春节有80%的车到了景区看到交通拥挤就返回了。”在马元祝看来,交通瓶颈、旅游服务体系不健全、休闲度假产品单一,是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最大制约。风景区周边的公路、铁路和停车场建设,畅通的旅游信息服务和加快建设休闲旅游度假产品是加快转型的关键。
“遗产保护法立法进程要加快”
“要实现转型升级,我们挖掘不够,对文化遗产及遗产地,我们保护还不够。”马元祝说。
峨眉山申遗成功到现在已有10年,保护的理念和方式也在不断提升:从最初的“脏、乱、差”整治,到旅游设施整治、环境整治以及人文环境整治,关注的内容逐渐从遗产自然物质环境到遗产人文精神环境,保护利用的范围扩大了。
“目前,专门的遗产保护法还未出台,我国各类自然遗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难以起到实效。”马元祝说,截至目前仅有以原则性规范为主的《文物保护法》,而针对我国自然遗产资源保护的法律仍是空白。《自然遗产保护法》自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以来,已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立法条件逐步成熟,因此,马元祝建议:“遗产保护立法进程要加快。”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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