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城市居民经批准饲养宠物和信鸽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携带宠物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宠物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草案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劝导、告诫,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强制改正或者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