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并讲话。
会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忠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分别就前期立法工作情况、主要修改情况等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条例修改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制定条例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方式推进黑龙滩水库相关整改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体现。要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指出的问题为导向,充分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生态要素保护要求,为黑龙滩水库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制支撑。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处及眉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