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8次主任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报告,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7月28日召开,会期3天。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审查批准《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报告,讨论了关于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印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任免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办法》,听取了关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关于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任命人员统一颁发任命书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王菲、刘坪、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