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鸿、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草案的制定背景、主要特色、重点问题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审查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相关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草案定位精准、架构清晰,构建的社区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德阳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探索创新成果。要进一步规范立法技术,严格遵循立法语言规范,确保内容严谨、逻辑清晰,让基层干部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彭琳强调,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幸福感与安全感,事关基层和谐稳定大局。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基层治理创新,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基层治理从“经验驱动”向“制度驱动”转变,为德阳市社区治理提质增效筑牢法治根基。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德阳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