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晓勇介绍了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内容特点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有利于保护农民权益,通过立法保障党的农村土地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实际,将法规修订与破解实践难题紧密结合,精准回应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化解等现实需求,让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严格对标上位法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制度规定,有效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切实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筑牢法治根基。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