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7月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要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
9月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四川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了我省当前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的主要进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发展规划。
《报告》披露,我省拥有1个国家实验室、17个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4个天府实验室、137个省重点实验室,初步形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实验室体系。已在川布局建设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跨尺度矢量光场时空调控验证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0个,初步形成先进核能、空气动力、生物医学、深地科学、天文观测等世界级大科学装置集群,产出了一批高水平原创成果,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记录发现人类观测到的最高能量光子、开启“超高能伽玛天文学时代”,锦屏深地实验室助力核天体物理加速器出束,大型低速风洞完成C919大飞机、高速磁悬浮列车等多项型号试验。近五年,在国省级科技项目支持下,实验室发表高水平论文10000余篇,一批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在审议时指出,虽然我省已经挂牌了1个国家实验室,但是国家实验室的基地培育需要进一步争取,全省高校在A类基础研究学科建设还需要强化,科技领军企业群体规模还需进一步培育壮大,全省的创新资源分布不够平衡,大院大所云集,但主管单位不同,战略任务也不同,尤其是我们还有不少军工企业、科学院体系,也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在完成国家战略目标和促进四川高质量发展上还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同向发力。
他建议,一是要坚定不移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是应对挑战、解决新问题的必然选择,要更好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协同攻关。二是要不断整合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实施为统领,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的研究大学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共同参与的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
谭豹委员说,科技力量建设除了研究之外,最重要的是科技成果转化。他建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核心就是加大中试平台建设。
“国家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主要还是基础性研究或专项研究,中试平台建设的作用尤为突出,中试阶段大概有70%-80%会被淘汰。这个过程,科研单位是没有钱来进行中试和熟化的,企业还没有成熟之前也是不会进入的。中试平台恰恰就是政府应该做的,包括政府的平台公司投入、政府的政策支撑等,都应该投入科技转化的中试过程。”谭豹建议省政府应对中试熟化平台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政府投入、政策支持和机制建立,引导企业进入中试平台建设,“政府可以前期投入,搭建一个通用的平台,平台可以结合政府投入、风投基金、产业基金,把有眼光的企业吸收进来。最后孵化成功了,由相关企业承接,政府就退出来,再去孵化别的成果,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避免中间断档。”
《报告》显示,我省拥有各类科研机构368家,其中,中央在川科研院所56家,有力支撑了我省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我省拥有普通高校137家,其中8所高校、14个学科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已成为我省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生力军。全省现有瞪羚企业21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1.63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1.46万家。
高增安委员提出,应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在川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社会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搭建科技创新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科技资源集约集聚共建共享,通过价值链、利益链、科技链、金融链、人才链“五链”有机耦合,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科技活动参与者提供更多更好服务。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勇建议继续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四川这8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同时继续加大投入保障,虽然省政府对我省双一流高校建设给予了较大支持,但与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的要求相比,这个强度还不够。在加大对8所国家双一流高校资金保障力度的前提下,还要加大对省双一流高校的支持,争取下一轮有更多的省队进入国家队。强化基础研究,鼓励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省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基础研究经费,省自然基金规模仅有3.25亿,这个规模与四川建西部创新高地要求相比还太少。8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加强前瞻性布局,突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在重大原始创新、在攻克卡脖子问题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上争取突破。
《报告》显示,虽然我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实验室规模数量还存在差距。二是中央在川大院大所联系服务还有待加强。三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程度还不高。四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需进一步强化。
朱琳琳委员建议完善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针对我省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3%的问题,她建议关注中央在川企业、省属科研院所、高校等,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上,给予更好的体系化支持,且要尽量细化明确。
“企业在市场摸爬滚打,最懂用户需求、产业需要。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技前沿潜心耕耘,最了解技术发展趋势。打造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关键之一。”陈清委员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打破甲方、乙方“一个项目、一纸合同、一笔经费”的传统模式,让企业更好地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效果转化的主体,真正形成校企深度融合,让两家人变成一家人。
毛大付委员认为,应切实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现阶段来说,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要深入研究存在的客观因素和创新瓶颈,比如创新的人才从哪里来,创新的技术从哪里来,创新的资金怎么解决,创新的时间怎么进一步缩短等。
吕华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财政资金的引导,把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一些有潜力的、更前沿的科研项目上,减少“撒胡椒面”式的投入。要充分尊重科学规律,尊重科技人员的创造力,基础科学研究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见到成效,需要持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