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省电梯安全运行进一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回应民生 保障安全出行
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电梯数量也大幅增加,电梯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从制造、安装、改造到日常维护保养,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着电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立法保障十分必要。”省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说,条例的出台,有助于通过立法手段规范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等各环节,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集思广益 科学民主立法
自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单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基层调研,确保立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民生。
“二审后,我们及时将条例草案分送省人大有关专委会、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立法专家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还先后前往绵阳市、成都市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创新机制 强化法治保障
条例共9章58条,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在全面梳理电梯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条例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为电梯安全运行提供全方位保障。
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无线通信保障并重。为更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要求,条例明确规定电梯轿厢内应当配备紧急报警、应急照明等装置。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电梯轿厢,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支持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内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同时,规定通信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者电梯管理单位的申请,及时安装通信设施。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的有关工作。
建立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条例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引导电梯生产、管理单位和所有权人等投保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保障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维护保养。
严格开展安全评估。条例对电梯安全评估作出相关规定,明确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电梯范围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条例进一步优化了电梯维护保养企业基本信息的报送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如规定省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省开展业务或本省单位在省内跨市(州)开展业务时,只需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市(州)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