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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法制保护 《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8月起实施

时间 2013-07-26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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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毕代花 记者 陈建兵)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纳入法制保护范围。《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通过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记者7月19日从《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甘孜州是我省乃至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点地区,该州被列为“人类(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格萨尔”文化遍及州内全境。甘孜州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个,省级项目56个,州级项目95个,县级项目422个。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4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85人。
    在“美人谷”丹巴,当地政府和民间艺人都认为《条例》会让他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为此,他们准备用6年时间完成《丹巴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库》,对本土民间歌舞、古语言、建筑工艺、民间文化等进行挖掘和保护。今年年底将完成《丹巴锅庄库》和《丹巴山歌库》的录制及建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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