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下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圆满闭幕。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对首次提请审议的 《四川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条例 (草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草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这两个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修订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181个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和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涧辞职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李崇禧在会上指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履职尽责,是省人大常委会一贯坚持的工作原则。这次常委会会议内容丰富,议程较多,特别是涉及民生方面的多个议题是一大亮点。如审议通过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修订案)》,初次审议了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 《关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张东升、王宇坤、彭渝和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文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成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
3名全国人大代表、1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7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