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市政服务中心,新设的“一米线”前,等候办理业务的市民安静有序、默契地保持着合理间距;傍晚的公园里,遛狗的市民手中多了一条牵引绳;公交车上,外放的手机视频声越来越少……这些细微变化,正悄然塑造着南充的新气质。
2024年10月30日,市政府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正式提出《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规案,2025年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9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南充文明建设刻下法治标尺。
立法 源于城市成长的“烦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不少‘老大难’。”市文明办工作人员坦言,“如共享车辆乱停放、广场舞噪音、遛狗不牵绳等问题,单靠宣传引导效果有限,需要政府及其部门的促进、市民的积极参与、法治的刚性约束。”
2023年3月,南充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逐渐形成“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城市面貌显著改善,但一些市民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仍存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党委决策、顺应时代需求、回应群众期盼,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将《条例》调整纳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作为2024年度初审项目,一场为文明立法的征程就此开启。
立法 求取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听民意、聚民智,创新意见征集形式,努力拓展民主立法渠道。”立法专班负责人说,“我们开展线上线下调查问卷,对市民最期待规范的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和社区文明有了更全面、更切实的把握。”
在顺庆区东南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居民对养犬管理展开热烈讨论。“既要规范养犬行为,也要考虑养犬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条例采纳了“携带宠物外出时采取使用牵引绳、嘴套等安全措施,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等废弃物”的表述,在规范与包容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样的场景在全市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上演。315条意见建议如涓涓细流汇入立法大海。立法专班经过10余次集中讨论,将原草案的十一方面内容优化重组为七个方面,每一处修改都载满民情民意。
立法 重在破解治理难题
《条例》直面市民反映强烈的痛点:手机外放扰人、积水路段行车溅水、网络不文明行为等都有了明确规范。
“这些规定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已有共识的确认。”参与立法的专家表示,“如‘驾车通过积水、泥泞或者扬尘路段时低速慢行’,这本是驾驶常识,现在将其上升为法定义务,增强了约束力。”
除了约束,条例更注重引导。规定鼓励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紧急救助等行为,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等条款,构建起“文明有得”的良性机制。《条例》还创新性地将红色文化、春节文化、丝绸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融入文明培育,让文明建设扎根城市文化沃土。
立法 开启城市治理新篇
“《条例》出台是新征程的起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等配套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这部38条的地方性法规,见证了南充从“靠自觉”到“自觉与规范并重”的文明进阶,既回应了当下治理需求,也为未来文明建设预留一定空间。当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当条例从纸上走进心里,“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