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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时间 2012-02-21 来源 法工委法规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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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会上积极踊跃发言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在会上讲话

 

  根据常委会主要领导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要更加公开化、民主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指示,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建设厅于近日召开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金房、万科、华润、新华、中信、润无声等物业服务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围绕物业调价机制、物业市场化、专业设施设备养护、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及其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设置及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意义重大,条例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企业健康发展,创建安宁、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物业企业代表们的发言和建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我们下一步的条例修改工作很有启发,项目组将认真总结、梳理和吸纳各方意见,力争解决一些问题,使草案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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