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请查询省人大(http://www.scspc.gov.cn/)、省环保厅(http://www.schj.gov.cn/)、省住建厅(http://www.scjst.gov.cn/webSite/main/),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3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8-86281857,对《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rdchzw512@163.com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