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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为保障成都大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8月15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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