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阿坝州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的建议》(第 113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前教育阶段纳入营养餐补助政策覆盖范围的建议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目前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是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013年,我省试点范围扩大到民族地区包括县城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生。按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1号)文件,明确提出“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面积推进地方试点的条件尚不具备。各地要严格把握和执行相关政策,审慎稳妥地推动地方试点。”目前,将学前教育纳入营养餐补助范围尚无政策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反映,积极争取将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园幼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
二、关于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生﹒年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包括阿坝州在内的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为切实减轻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家庭经济负担,省委、省政府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率先在民族地区全面施行了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标准为(600元/生.年),将资助面从2012年的10%提高到2013年的100%,有效保证了农牧民特别是贫困农牧民家庭儿童的教育权益。下一步将结合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滞后,财政及家长负担能力低的实际,积极向中央争取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逐步提高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标准。
三、关于大力支持幼儿园硬件建设的建议
通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扩大学前教育等项目,仅2013年国家、省投入阿坝州学前教育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863万元,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大力改善。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行动计划》、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等项目继续支持阿坝州学前教育的硬件实施建设,为普及学前教育奠定基础。
四、关于出台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学前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并适度增加双语教师编制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藏区教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一是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7月印发加强藏区“五支队伍”建设的5个文件(川委办〔2012〕25号)。其中《关于加强藏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针对藏区生源分布、教学点分散、学校规模和班额小、教师实际需求量大的特殊情况,适当增加藏区专任教师编制,增核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双语教师、紧缺学科教师、教师脱产培训缺口所需教师编制。充分考虑藏区寄宿制学校迅速发展的实际,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工勤岗位,解决寄宿制学校急需的炊事员、生活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问题”。二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3年9月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0号)也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制定四川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三是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幼儿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知,我省目前尚未出台新的幼儿教职工编制标准,仍执行的是参照或略高于国家2001年城市小学教职工学生比1:19 的标准配备幼儿园教职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开展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调研工作,并在全省新一轮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的过程中,充分保障包括阿坝州在内的我省藏区学校的教职工编制需求。
阿坝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民族地区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必将对阿坝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产生深远的影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支持阿坝州启动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促进阿坝州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