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时间:2010-04-09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09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忠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期5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并在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员梁光烈、戴秉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十七项议程。会议审议了《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美国、古巴、巴哈马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
  现将会议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是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侵权责任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作的关于《海岛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作了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二是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的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作了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是会议还审议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分别作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美国、古巴、巴哈马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在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驻外外交人员法,从法律上明确了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外交衔级和职务制度,规范了驻外外交人员管理体制,对于建设高素质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我们把修改选举法作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及时启动修改工作。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赞成这次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认为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的修改方案,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选举法的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势得到更好发挥。
  吴邦国指出,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有声有色的、富有成效的。在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监督方面,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在12月份的会议上,我们还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开展对工会法、食品安全法等关系民生重要法律的执法检查。本次会议安排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予以积极评价,对近年来民事执行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和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次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是根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新形势新要求,在2004年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的新一轮执法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解决工会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上的重要作用。在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方面,6月份的会议听取审议了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中央决算,8月份的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外,还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为督促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我们选择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个题目,主动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专题调研;这次会议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同时,还安排听取审议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专题调研报告。这里还要一提的是,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研活动,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这次主动开展的专题调研,是今年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一是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时效。二是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包括今年以来,人大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运用并不断丰富发展,努力把人大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结束后,举办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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