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于11月28日下午对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宗委”)关于《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民宗委提出的审查意见的报告,未提出其他意见。民宗委建议本次常委会表决批准该决定。 以上意见,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