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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外侨委赴眉山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执法调研

时间:2009-10-15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0月12日,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罗林书率省人大外侨委、省台办一行10人到眉山市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执法调研。调研组深入四川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大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眉山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和台商王永庆捐建的“明德小学”视察和座谈,并听取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台湾同胞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规”)的情况汇报。调研组对眉山四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一法一规”在眉山实施的法制氛围好。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监督有力、政府认真实施,工作形成了合力,台资总量名列全省第四。二是台情清楚,台资企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法一规”执法检查,市政府开展了台情普查,台资企业在眉山的发展好、领域广。三是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工作扎实,特点鲜明。定期召开“五台”联席会议增进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在宣传、维权、服务等方面特色突出。四是问题分析清楚,建议很有特色。针对调研提纲深入分析问题,并切实提出加强对台工作机构职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台商投资环境等建议,值得认真研究。调研组要求眉山市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创造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两岸交流合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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