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人大农委组织调研组赴攀枝花、广元两地开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两地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天然和人工湿地,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两市情况汇报,与两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人大代表、有关专家进行了交流。基层的同志一致认为,及时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对于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维护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还围绕是否增加湿地类型、明确政府职责、如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完善保障和奖励措施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为条例的修改提供了很多好的建议。农委将认真梳理并尽量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修改条例,使之能更好地规范和保障全省湿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