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的安排,《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将于今年5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切实做好修正案的立法起草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代工委组成立法调研组于近日赴眉山开展调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长期从事代表服务工作的同志,以及组织部、统战部、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和部分乡(镇)、街道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重点就如何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规范代表履职方式、履职行为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完善代表的履职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