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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服务保障 发挥代表作用

时间:2007-03-12来源:未知
  

  去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发挥代表作用、制度建设到保障代表知情权,提高代表审议议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等方面,就坚持好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指导原则和工作依据。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保证。在工作实践中,作为区人大如何组织和引导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这是一个重要课题。

  搞好政治锻炼,提高业务素质,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意识

  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应关注国家政权、立法工作、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大事。由于人大代表大都是兼职的,他们都来自不同的岗位,专业、阅历不同,虽然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对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理解不尽相同,思想认识也有所差异。每逢新一届代表大会召开,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对如何履职,发挥作用都感到茫无头绪。因此,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十分重要。要坚持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为出发点,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一是选准培训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活动。除了组织学习重要理论外,还分批、分行业、对各种专业法和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从而增强了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活跃培训氛围,使代表学得进、记得牢。主要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向代表授课,在开展代表视察、检查之前,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选择作用发挥好的代表介绍经验,特别是让一些连任代表现场讲体会等方式,使代表提高认识,受到启发,明确职责。三是提供学习资料,为代表经常性充电创造条件。如给代表订阅或赠送《中国人大》、《公民与法制》、《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等报刊,为代表平时学习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了解各级人大工作动态提供便利。通过学习培训,不仅使代表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更重要的是丰富代表对履职的理解和认识,牢固树立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识。一是要增强代表意识。人民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要做到兼职不失职,工作中的一言一行要代表人民,不能代表个人或个人的私利。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人民代表是荣誉,更是责任,要认真履行好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当好责任代表,不当荣誉代表。三是要增强群众意识。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四是要增强创新意识。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敢于探索、勇于实践,以争创一流的履职理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通过自身的作用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搞好信息畅通,扩大代表参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来自各个工作领域和岗位,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让他们知情知政,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只有代表了解掌握的信息越广泛、越全面,代表发挥作用才能越充分、越到位。因此,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广泛信息,是“一府两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让代表知情知政,是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让代表知情知政,不能满足于代表大会期间听取和审议的儿个报告。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的情况,一年至少安排两次代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报告,“一府两院”的中心工作,重大专项工作(活动)也应及时向代表通报,让代表识大体、知大局,提高把握全局的工作能力。要发挥代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的能力。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到自己的选举单位走一走,同群众打成一片,着力抓好“人大代表接谈日”活动,每月至少一到两次与选民会面,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政治稳定;注意用心听一听选民在议论什么、关心什么;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地区的重要工作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向群众进行宣讲,该让群众了解和知道的一定要告知群众,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坚持换位思考,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起好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搞好小组活动,规范活动形式,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实效

  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是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行为,是代表为出席大会依法履职做准备的过程。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探索和创新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途径,是增强代表履职实效的重要保证。代表在闭会期间应坚持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活动最基本、最常见、最经常、最易行的代表活动形式,也是代表活动最贴近群众的基础组织。实践中,我们感到代表小组活动在闭会期间作用发挥的不够,代表个人持证依法视察,虽然是代表履职的一种形式。但是,这种形式由于是个体行为。难免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由此形成的意见也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观性。而以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出现,恰恰能克服代表个人产生的主观性和局限性的弱点。代表小组集中活动要有一定的计划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目的性。代表小组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形式多样活动,集思广益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做到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搞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是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重点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代表的履职效果和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保证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以决议形式促使代表议案的落实。对人民代表大会交付常委会办理的代表议案,常委会都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通过视察、听取审议办理工作等方式加强督办,确保议案落到实处。(二)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如在今年二月份举行的德城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专门举行代表建议办理现场答复会,由常委会主任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管副区长和承办单位负责人面对面逐条向代表答复建议办理情况,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三)切实提高代表满意率。实行督办和走访代表相结合,与承办单位共同探索出了“三访两见面”的办理方式。即办前初访,深入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走访,主动向代表汇报办理进度;办后回访,了解代表队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与代表会面至少两次。(四)加大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对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要影响的代表建议,我们采取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召开高规格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汇报会,将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工作评议及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等手段,促进承办单位高效率认真办理。 (作者系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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