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观点理论 >

发挥人大作用 推进新农村建设

时间:2007-11-09来源:未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上栗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上栗实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高度,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发挥作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建设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常委会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工作会议等对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类文件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使人大干部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发展是前提、增收是关键、规划是龙头、农民是主体、自愿是根本、扶持是道义等“六个要义”,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统一,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围绕党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神圣使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一是督促政府规划好农业发展。上栗县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即,本次会议将通过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此,常委会要督促政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写入“十一五”规划,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对政府有关涉农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要督促政府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农资产品的宏观调控,确保农资的货真价实;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生态环境、饮水安全工程、自然村公路、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效运作,改善农村流通环境,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保障能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三是加强对政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监督。要督促政府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规范发展烟花鞭炮等传统产业,实现增值增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在巩固提升发展鞭炮、焰花产业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彭高一清溪工业走廊建设,加快乡镇财源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扶持省、市级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建设一批畜牧养殖和蔬菜生产专业村;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和完善务工农民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三、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认真总结这些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和成效,积极推进“五五”普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农村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执法人员和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通过对义务教育法、种子法、农业法、森林法、劳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强化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水平,加强设施建设,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农村医疗建设投入,改进不合理的医疗卫生布局,保障农民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善待农民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百名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四、发挥代表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

  县、乡人大代表80%来自农村,大部分是农村工作的中坚、骨干和“领头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是继续推进“三百”活动,发挥代表的宣传、带头和引导作用。要动员组织基层代表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带领农民群众积极学习掌握种养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整体素质。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农民中间,能够听到农民群众真实的声音,随时了解群众的所愿所求。常委会要发挥这一优势,组织代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听取并反映农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要通过集中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等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收集代表对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加强转办、催办、督办等工作,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畅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作者系上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