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制定了征求意见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3月22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公开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工作,共征集到该法(草案)的修改意见430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了征求意见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向在川的全国人大代表、省级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的函件共计180余份;同时,分别于4月7日和4月10日召开了由省级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和法学专家、教授、劳动者代表、律师等近4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截止4月20日,省人大法工委共收到社会各界100余人(单位)的修改意见430条,内容涉及草案共计7章60条。省领导、全国人大代表蒋巨峰、甘道明同志专门寄来了他们对草案的个人修改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现已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