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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应、四符合”促进我省酿酒产业健康发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立法课题组赴巴中市调研
时间:2013-06-14 来源:省人大法制委办 作者:蒋强


 

  近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酒类立法课题组赴巴中市进行立法调研。课题组赴巴中市知名酒厂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巴中市相关部门及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金丰酒业有限公司、江口醇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革命老区酿酒产业扶持、川酒品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巴中市酿酒产业在我省中低档白酒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其在发展中呈现出的问题也具有一定代表性。“良法与善治离不开民意的参与,科学的制度设计必须以开门立法为依托”,课题组感谢大家的建设性意见。课题组表示,《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理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法律责任,促进市场发展。课题组强调,我省酒类立法必须立足我省省情,契合形势发展,做到“三适应”、“四符合”,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法治四川建设、适应酒类产业发展需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改革发展趋势、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符合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推动我省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