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结、执结10999420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额15053.43亿元。
亮点一:诉讼调解多元化解纠纷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诉讼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环节。
据了解,各地法院还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亮点二:“白加黑”应对“案多人少”
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自2005年以来,法院收案数量年均递增5.95%,一些基层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280多件,“案多人少”问题十分突出。
不只是省级法院,全国各级法院逐年都感受到了案件增长的压力。很多法官把加班工作形象地比喻成“5+2”与“白加黑”。“5+2”,一周5天工作日,加上2天公休,7天工作不歇班;“白加黑”,白天工作,晚上还要加班。案多人少,不加班加点就无法在审限内结案。
亮点三:部门联动对付“老赖”
为了破解执行难,根据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将被限制消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了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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