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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1-01-20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代表 李建民

      事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关系到全省6600万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年55亿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和党的执政形象。新农合县级经办机构作为新农合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其机构的服务能力、管理体制直接关系到新农合制度能否健康、持续发展。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服务能力、管理体制上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有新农合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全省的新农合县级经办机构绝大部分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多数没有“参公”,其管理模式和工作人员身份决定了该机构只有工作监督权,没有行政管理权,更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正常履行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监督、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能职责,其工作权限与职能职责不相匹配,在管理、监督和处罚过程中经常面临“两难”境地,严重影响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职责的正常行使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二是新农合队伍建设亟待稳定和加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医保经办人员平均每人最多服务2万人左右。但我省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341人,服务人口却达到六千六百万。特别是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更是远远超过这一标准,人均近5万人,有的甚至高达10万人以上,每个经办人员承担的工作量是同等医保工作人员的2-10倍,其服务人群和涉及的医疗机构遍及全国各地,工作强度极大,监督范围极广,任务十分繁重。但工作人员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没有阳光工资,绩效工资也无明确政策,更谈不上任何福利待遇,与“参公”的医保、社保部门相比,职责相同,待遇迥异,致使工作人员人心浮躁、缺乏激情,队伍不稳、时有上访,已经严重影响到新农合的社会形象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新农合经办机构办公条件亟待改善。新农合经办机构直接服务于参合群众,且人流量较大,应该具备适宜的服务场所和硬件条件。但是,大部分新农合经办机构都是租用办公场所,地势偏远,场地狭窄,设施陈旧,条件极差,参合群众来往十分不便,有的连基本的对外报账条件都不具备,社会各界意见较大。与此同时,地方财政又没有保障其工作经费,许多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如:新农合补偿资料是新农合基金使用的重要财务依据,一个中等县每年的补偿资料档案至少需要一个20平方米左右的档案室进行保管,这些档案保存年限一般都在20年以上,仅档案保管一项就需要规范档案室20间以上,全省绝大部分县级经办机构都不具备足够的场地,很多租用场地的经办机构办公场所还时有变动,档案资料有散失危险。又:新农合业务经办已经实行全省联网,在现有办公和场地条件下,各县数据服务器没有专门的机房摆放,防雷、防火、防盗等各项要求都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经常由于机房出现问题导致全县新农合补偿业务停止,群众跑空路,意见较多,亟待建设规范化的机房,保障新农合信息安全。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对县级经办机构投入较少,全省没有出台过统一规范的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性文件,没有进行过一次新农合县级经办机构建设,已经影响到新农合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制度的健康发展。
      建议:
      一是由省政府出台政策,理顺新农合管理体制,为经办机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督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参公”问题,便于经办机构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基金安全。
      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县级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场地、人员编制和待遇等问题,规划新农合服务和工作场所建设项目,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规范的服务平台,确保工作有阵地、经费有保障;并落实工作人员待遇,确保新农合人才队伍稳定,解决其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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