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审议。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组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在京开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育部部长周济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草案对教育收费、德育教育、教师工资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如:政府关于教育经费的预决算以及学校收支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公办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相应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现行义务教育法只有18条,已实施了将近20年,从一定意义上说,其修订的难度不亚于重新制定一部法律。2004年6月,教育部将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此基础上经过3次修改,形成了义务教育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增至八章95条,涵盖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家庭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课程和教科书问题,监督和督导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问题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议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以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