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构改革8个新组建部门之一
日前,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简称为省扶贫移民局)“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是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中的8个新组建部门之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该局成立后,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政府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新组建的省扶贫移民局,将原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原省政府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的职责、省水利厅原承担的2006年9月1日前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职责整体划入。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省外机构或组织在川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省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等。
在机构设置和编制方面,该局设11个内设机构,其中,在“扶贫开发指导处”加挂“省扶贫开发及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牌子,承担特殊类型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3名。
原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原省政府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整体划归省扶贫移民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