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是人民关切的民生大事。
9月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一老一小”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披露,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设施)1.8万个,养老床位50.7万张,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1万张、较“十三五”末增加4.9万张;托育服务机构5802所,托位26.1万个、较“十三五”末增加11.2万个。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将“一老一小”工作作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点抓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来统筹谋划,在全省“十四五”规划中也对“一老一小”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
面对“一老一小”工作服务供给、服务效能、服务质量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受深度老龄化和严重少子化叠加因素的影响,我省将持续面临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做好四川“一老一小”工作建言支招。
老无忧,需要制度性破解
报告披露,四川将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全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完善养老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连续9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连续5年调增。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建设区域养老中心638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村级养老互助点5000余个,基本建成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和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四川作为人口大省,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紧迫的任务。
“从统计情况来看,我省老年人口的规模居全国第三,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付康委员指出,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所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他建议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监管、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科技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
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建设体系的意见》,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卢也委员建议省政府及时制定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目前,部分省份已出台本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一些省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清单规定的动作外,积极突破创新,增加了本地区特色养老服务项目,值得学习借鉴。”
制定相关条例,为全省养老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是一些委员的思路。卢也委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目前,我省仅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的部分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专项法律服务仍存在缺位,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亟待在工作层面加以解决。”
房方、谭豹委员对此表示赞同,都建议加快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房方委员说,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养老服务方面的专门法律,我省也仅有一部《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矛盾问题亟待破解,需要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刚性标准、细化任务要求,为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社会委通过调研发现,养老机构“闲置空置”与“一床难求”并存。主要表现为:老旧养老机构因基础设施落后、适老化程度较低、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闲置率高;优质养老机构因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方便可及、经济实惠而“一床难求”,部分机构从申请到入住要排队半年左右。
房方委员建议,政府要精准分析养老服务需求,聚力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同时着力保障孤寡、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切实履行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责,增大对养老产业的扶持力度,合理规划利用养老服务土地资源,用以保障土地供应。制定并落实相关的养老扶持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鼓励在普惠收费价格基础上,政府和老年人共同分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费用。
王坤杰委员则以另外一种思路审视养老问题。他建议重新审视资源投入与居民客观需求、承受能力的关系,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以社会福利设施为补充、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真正做到提供便利、实惠的养老服务。
幼有育,让老百姓托得起
省人大的调研发现,托育服务结构性的供需矛盾突出,有的市州托育机构空置率达到60%以上,好一点的是40%。
“一方面是托育机构招生难招不满,全省现有26.1万个托位,还有50%托位是空的。另一方面,家长反映入托贵、入托难,不愿托、不敢托。”徐建群委员指出,从报告看,托幼服务体系建设仍面临不少问题。比如:供需矛盾突出,托育机构结构不合理,托育服务标准化程度、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她建议:将普惠托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空余学位招收2~3岁婴幼儿;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一村一幼”空余学位招收2~3岁婴幼儿进入幼儿园入托,资金按照幼儿园学前教育的标准进行支持。
王荣木委员赞同幼儿园开设托班。“随着出生人口下降,适龄幼儿减少,必然出现部分幼儿园学位空缺,民办幼儿园甚至面临生存危机。目前,上海已经出台《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建设标准开设托班。”他建议研究制定我省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制度,鼓励推广托幼一体化。
谭豹委员建议出台保障用地、提供场地、减免租金、金融支持等政策以及托幼补贴政策、措施,采取公办民营或者是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非营利性托幼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幼服务,减轻家长负担,提高入托率。
“政府可以以购买服务或发放专项消费券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减轻育儿负担。”吕华委员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站在更高角度来分析和看待托育服务的问题。他指出,目前我省托幼工作机制是由卫健委牵头,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民政等16个部门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感觉组织领导统筹不够,协调也不通畅。他建议省级层面加强统筹力度,协调推进托幼工作;总结推广成都、眉山、泸州等地试点示范和支持激励的经验,不断健全政策体系。
针对托育服务现状与人民群众心理预期存在着较大差距,何延政建议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特别是财政方面的支持。要持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当前要把工作重点从增加托位的数量转向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实现公益性的普惠。
“要针对当前托育存在收费高、托育率低的现状加强宣传,提高托育质量,加大资金补助力度,让机构回归‘普惠’定位。真正让老百姓托得起,放心托。”宋远平委员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