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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发展好家庭农场“一亩三分地”

时间 2025-12-01 来源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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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明确谁来种地 定义概念突出作用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394.1万家,我省家庭农场27.7万家,居全国第2位。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在立法说明中指出,一方面,全省家庭农场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开辟了“谁来种地”的新路径;另一方面,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始显现,把家庭农场培育成为稳产保供的主力军任重道远。
  条例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家庭农场概念和重要作用。明确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明确“支持长期稳定务农的农户”“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创办家庭农场。

既支持又规范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立法征求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立法专家意见;在网上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名录管理、辅导服务、人才支持、职业保障、科技支撑、土地流转、设施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保障,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条例注重引导规范家庭农场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依法通过租赁(转包)、股份合作或者其他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价款、方式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守护粮食安全 促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天府粮仓建设,条例明确规定“支持家庭农场种植粮油作物,发挥家庭农场在实现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方面的作用”。
  条例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新型经营主体地位,赋予其更多依法享受财政补助和项目支持,对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按规定处置的权利,也规定了不得闲置耕地、损害设施等责任义务,违者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起到积极作用。
  雷文勇委员说,家庭农场的意义就是结合家庭经营合力,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推动农业从小散弱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转型。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条例,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将促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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