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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大:履行职能 力促河清湖绿

时间 2025-07-22 来源 井研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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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井研县河库水质改善,井研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坚持将水污染治理列为监督工作重点,先后听取县政府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报告8次,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2次,专题视察调研6次,打好组合拳,力促水污染治理举措落地落实。

聚司法之力,筑牢水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2021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提出了加强司法合作的执法建议。一是促成法院跨区域司法合作,依托井研县人民法院马踏人民法庭和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共同搭建起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形成系统整治、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司法保护机制,依法从严从快审结并执行完毕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二是促成检察院开展双向河湖领域“两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均起诉获判,有效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认为应当追究行政违法责任的2人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有效防止“不刑不罚”现象发生,为水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科技之力,促进水环境治理精准化

  2020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精准施策、分步实施”的治理原则,建议聘请第三方环保公司为全县“河道管家”,对全县污染开展定期问题排查及不定期水质检测。实施雨污分流,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实施生态缓冲和拦截工程,积极推进茫溪河流域人工湿地和生态拦截带建设。健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检测、治理机制,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意见,自2021年起,聘请第三方环保公司作为“河道管家”,截至目前,“河道管家”已开展现场巡查40余次,提供精准化建议12条,为我县河湖管护提供精准化的指导。2024年12月,主城区及集镇已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全接入、全处理,杜绝了污水直排和乱排现象。2021年3月起,在茫溪河流域千佛镇段、三江镇段、马踏镇段、王村镇段实施生态缓冲带,栽种草滤带、挺水植物生态滤沟12公里,修建人工湿地2000平方米,治理段内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改善。2023年12月,对全县生态脆弱河段沿岸200米范围内从事传统高密度养殖的3404.82亩养殖池塘进行全面清退,有效遏制水产养殖尾水造成的污染。
  
聚基层之力,促进水环境管护常态化

  2021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在专题调研中收集到基层集中反映河库巡查、保洁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在梳理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在河库管护治理上设置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建议。
  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出台相关举措,于2022年1月聘请40名农村公益性岗位充实到重点镇成立的护河库队中去开展巡河库、护河库工作,为镇在源头控制、日常巡查、日常保洁、突击保洁提供补充力量,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确保了河道畅通,河库水面、岸线干净整洁。
  
聚振兴之力,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19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关于开展“河湖长制+乡村振兴”探索试点工作,引进社会资本,打造集生态旅游、观光采摘、休闲垂钓、农耕体验为一体的农旅融合示范产业园,营造“河畅、水清、湖绿、景美、人和”的良好水生态环境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通过在三江镇解放村试点,走出了“河湖+文旅+致富”的新路径,构建起良好水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反哺水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久久为功,实效凸显。2020年,茫溪河干流主要污染物指标首次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21年,省控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24年,省控断面、市控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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