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四川省审计厅对四川省商务厅(以下简称商务厅)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务厅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1个事业单位。2014年实现预算收入41834.54万元,支出实际完成27410.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423.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合规。但审计发现,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43.51万元。
(二)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外商企业服务中心超过政策规定多发交通费2.16万元。
(三)厅机关结余资金191.77万元未及时申报上缴。
(四)应作未作收入48.70万元。
(五)外商企业服务中心股权转让收入应缴未缴财政16.64万元。
(六) 房屋出租收入419.4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针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商务厅和下属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二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三是加强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控制开支;四是加强财经制度执行的培训,切实提高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预算管理水平和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
四、审计整改情况
商务厅按照审计决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对超预算支出问题,商务厅已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对下属事业单位多发交通费的问题,已经及时进行了清退。对结余资金未及时申报上缴的问题,已上缴省财政140.28万元,其余款项调整账务处理。对应作未作收入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处理。对下属单位转让股权收入未上缴的问题,已上缴财政。对房屋出租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扣除实际支出无法缴库的413.94万元,余下5.48万元已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