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四川省审计厅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建于2009年,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6个二级预算单位。2014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部门决算收入125458.51万元,决算支出102799.86万元,年末结余22658.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基本能够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和财政厅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决算,纳入本次审计范围内的相关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尚有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1747万元未及时申报上缴财政。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事业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结余未纳入预算管理1533万元。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事业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计提未计提学生资助经费524万元。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事业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超范围列支国家奖助学金60万。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属事业单位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房屋出租收入结余10.5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本级决算时未经财政同意调整支出136.41万元、账务处理错误606万元、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多报或少报收支金额657.1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作出了审计决定。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已建议:一是加强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合规性,全面准确地反映部门预算收支结余;二是建立和完善系统经营性房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检查和指导,规范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内审机构和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五是积极清理整合专项项目,促进部门总体职能发挥和调控能力最大化。
四、审计整改情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审计决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未上缴问题,已完成整改。对下属事业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结余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纳入2015年决算中真实反映;对应计提未计提学生资助经费问题,已将学生资助经费补提;对超范围列支国家奖助学金问题,已将超范围列支国家奖助学金归垫;对原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房屋出租收入问题,已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对原编制本级决算时未经财政同意调整支出、账务处理错误及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多报或少报收支金额问题,已通过调账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