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以来,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放式监督”工作思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始终将人大的监督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极大地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请进来”,敞开大门集民意
“李莲英吗?这里是县人大办公室。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将在6月下旬召开,请你届时列席会议……” 电话中的李莲英,是城南镇景阳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一直工作在基层、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县人大代表,他先后数次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就有关议题积极建言。提起这个事情,李莲英非常自豪:我这个普通的人大代表,列席过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的多次常委会,都快成半个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了!一时间,“半个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故事不胫而走,成为美谈。 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普通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列席或旁听常委会会议,放大群众的话语权,是营山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开放式监督而建立的工作制度之一。自此项制度建立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邀请了120余人次列席或旁听各次会议, 27条意见、建议被采纳或交办。此外,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确定监督议题时,都先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广泛征集社情民意、形成工作计划草案,再经过半个月时间的公示,最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县委政府领导、群众代表和行业专家座谈,对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修改完善,以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使之更加符合和体现民意。
“走出去”,深入现场搞监督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根据工作日程安排,今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贯彻《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增强实效,在检查前,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在检查中,分成六个小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60余个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承担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乡镇,实施执法检查300余人次,现场约谈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5人次,访谈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群众数千人次,督促政府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实行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执法部门迅速查处两例在河粉中添加硼砂的违法案件,依法惩处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促进了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发展,广大群众拍手称好。 深入现场一线,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让广大群众亲眼目睹、亲自参与常委会的工作,是营山县人大常委会“走出去”实施阳光监督的一个缩影。 “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这是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在监督一府两院的实际工作中,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现场与会场并重,尤其注重现场监督,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纷纷走出会场,走近群众,深入一线,既有效克服和防止了‘闭门造车’、‘以文对文’的形式主义,又极大地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内容,提升了人大工作绩效,同时还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人大意识,真正赢得了人民满意。” 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罗南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