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力度 “成立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纳溪区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区人大加强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的迫切要求,更是纳溪实现七个突破、四年翻番战略的迫切要求。”在最近召开的泸州市纳溪区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对区人大成立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了深度说明。 据了解,纳溪区是泸州市第一个设立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区,在全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机构中也不多见。机构成立后,必将协助常委会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在全区的执行情况,深入组织实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后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提出常委会关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项工作审议议题,开展城乡建设和管理规划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并对专项工作报告机关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